本學期自 107 年 8 月 18 日起,至 12 月 15 日止,共 16 週;原則上每週六早上九時半至下午七時,連續假期除外。
錄取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,或所繳資料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、剽竊、 內容不實、塗改等情事,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,已入學者開除學籍,並應負法律責任,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之證明,如係在本校結業後始發覺者,除勒令撤銷其結業證書外,並公告取消其結業資格。若您是居住在台北的報名者,歡迎報名台北第三期 (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) 經理人週末研修班。